根據《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教育部令 29 號)(以下簡稱“辦法”),嚴格按照《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高校信息公開做好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教辦廳函〔2018〕8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院辦學實際,在對2017—2018學年學院信息公開相關工作進行梳理歸納和數據統計的基礎上編制此報告。
本報告包含信息公開工作概述、學院信息公開情況、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與備注等四大部分。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按照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廳對學院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規定,我院鞏固和完善以“院領導主抓,黨委主管,專職人員負責,各二級單位配合”的高校信息公開工作組織體系,建立通暢、高效的運行機制。一學年主動公開信息1000余件,受理信息已申請公開(咨詢)100余件次,并在規定時間內全部予以答復。
(一)提高認識,進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機制
自頒布《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后,我院召開了專題會議、學習和通報文件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信息公開各項工作。
1.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學院于2012年成立高校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組長為學院院長,副組長為學院黨委副書記。領導小組全面領導信息公開工作,審定信息公開工作規劃和有關制度,研究決定信息公開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和督查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此外,學院成立由黨委副書記分管的新聞宣傳中心(2018年10月更名為宣傳部),全面負責學院的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組織對學院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各單位指定工作人員兼職新聞宣傳中心信息員。
各職能部門及二級學院負責將本單位職責范疇涵蓋的信息公布在本單位對應的二級網站。網絡中心負責信息公開平臺——校園網絡的技術支持。全校上下形成了由院長領導、書記督察、宣傳部審查、各職能部門、二級學院負責、師生共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格局,保證了新聞宣傳(信息公開工作)的有效開展。
2.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學院依照辦法,堅持信息公開工作“全面審查依法審查”、“先審查后公開”、“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修改了《福建師范大學閩南科技學院工作規則》,制定了《中共福建師范大學閩南科技學院委員會關于舉辦形勢報告會和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的管理辦法》《中共福建師范大學閩南科技學院委員會關于加強微博、微信公眾號等網絡平臺管理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修訂了《中共福建師范大學閩南科技學院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院內宣傳陣地的通知》《關于推進黨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等。這些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進一步明確了學院信息公開的指導思想、公開內容、公開途徑和要求、公開的工作機制及監督和保障等內容,做到信息公開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提高了學院各項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強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充分利用校園電臺、網站、院報、學院微信微博等電子或紙質載體以及新媒體,準確及時發布各類信息
學院在一年里兩次對校園網站進行改版設計,優化網站信息公布功能。改版后,網頁欄目設計更科學、信息分類更明確,信息容量更大,鏈接通道更暢通,增設“兩學一做”、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學風建設、學院信息公開等專題網。同時,學院加強各二級單位二級網站的建設,根據信息公開的質量與數量堅持做好每年度二級網站的評優工作,促進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化。校園網站的改進建設極大地方便了社會各界和廣大師生員工準確獲取學校信息。
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學院通過《中國青年報》《福建日報》《福建僑報》《海峽導報》《閩南日報》《檢查日報》《泉州晚報》《中國海洋報》《中國食品安全報》《濰坊晚報》《僑鄉科技報》《海峽都市報》《閩東日報》《東南早報》《海絲商報》《三明日報》、中國新聞網、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消防網、正義網、東南網、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南安電視臺等媒體累積報道155次,多次將學院的辦學成果和教育教學情況面向社會公開,在接受社會監督和檢驗的同時,也有力地提升了學院的社會形象。
二、主動公開情況
學院堅持信息收集多渠道、發布嚴審查、更新及時快,2017-2018學年度主動公開信息500余條。
(一)主動公開的信息內容
1.學院基本概況信息。包括學院名稱、辦學地點、辦學性質、辦學宗旨、辦學層次、辦學規模,內部管理體制、機構設置等基本信息。
2.學院文件、規章制度等有關信息情況。包括學院制定和發布的各類規范性文件、學院年度工作總結和年度工作計劃等信息,公布學院修定、新建規章制度38件次。
3.涉及學院師生員工切身利益和需要廣泛知曉及參與的信息情況。重點包括:學院黨內制度建設、工作安排、職務任免、獎勵處分、黨員轉正、黨員發展等信息;各學歷層次和各類學生招生政策、學費標準、招生資格,有關考生資格、招生計劃、錄取信息查詢等招生信息;學生評獎評優的政策、辦法和結果,生源地貸款,勤工助學,學生處分等學籍管理辦法等信息;畢業生就業政策、就業指導與服務、就業信息、就業去向及就業率統計等信息;教職工培訓、人事聘用、職稱評審等有關人事工作信息;2017屆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評審信息;學院教育教學改革、教學運行管理、教學質量監控等信息;科研項目申報、科研獎勵制度和科研項目結果等科研管理信息;財務規章制度、收費標準等財務信息;校園文化建設、社團活動等信息;飲食服務、校園安全保衛、城鄉綜合治理、戶籍管理等后勤保衛等信息。
4.網上信箱、在線招生咨詢信息情況。2017-2018學年度,共處理“院長信箱”郵件40余件;回復考生網上招生、就業咨詢五千余人次。
(二)主動公開信息的途徑和方式
1.主要和重要途徑。校園網絡、學院官方微信、微博,各二級學院網站和微信微博作為學院信息公布的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徑。
2.社會網絡。中國新聞網、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消防網、正義網、東南網、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南安電視臺等。
3.紙質媒介。包括學院各種普發性文件、學生學籍管理手冊、《閩南科技學院報》、學院宣傳冊、學院宣傳視頻、招生宣傳資料、以及《中國青年報》《福建日報》《福建僑報》《海峽導報》《閩南日報》《檢查日報》《泉州晚報》《中國海洋報》《中國食品安全報》《濰坊晚報》《僑鄉科技報》《海峽都市報》《閩東日報》《東南早報》《海絲商報》《三明日報》等。
4.各種會議。包括學院院長辦公會議、黨委工作會議、黨政聯席會議、專題會議、輔導員工作例會、教代會及工代會、二級學院工作會議、教學工作會議、專業負責人會議、教學督導組會議、后勤工作專題會議、學生工作研討會等。
5.公示欄。宣傳櫥窗、信息公示欄。
6.其他形式。包括學院領導在全國、全省各類會議上的經驗交流、學院接受新聞媒體采訪的相關報道等。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的情況
2017-2018學年度,學院未收到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的申請。
(四)因信息公開工作遭到舉報的情況
2017-2018學年度,學院未發生任何因信息公開工作而遭到舉報的情況.
(五)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或減免費用情況
2017-2018學年度,學院沒有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或減免費用情況。
三、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年來,學院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相較之上級的要求和公眾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現為:一是校內二級單位信息公開工作重視程度不平衡,仍然存在部分單位公開的信息缺乏主動性;二是部分單位公開的信息時效性不強,部分信息內容嚴重滯后;三是信息公開監督考核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信息公開還未真正納入年度的目標考核。下一階段,我院將根據國家、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廳的相關要求,認真梳理,層層落實,扎實推進學院信息公開工作的有效開展,不斷提升學校信息公開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1.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認識。通過多種形式對信息公開工作人員(信息員)開展培訓,不斷提高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業務水平。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廣大師生員工對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及二級學院的作用,不斷完善信息收集、信息公開的途徑。
2.細化公開目錄,豐富信息公開內容。根據教育部《清單》,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以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進一步細化公開目錄、豐富信息公開的內容,并將信息公開作為落實大學章程、促進學院規章制度進一步完善的重要手段,加強民主管理與社會監督,推進依法治校。
3.建立健全制度,積極開展監督檢查。學院將以黨委工作部(紀委)和宣傳部聯合牽頭,協同相關單位及部分師生員工代表,對學院內各單位實施開展的信息公開工作開展監督檢查,并檢查結果納入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績效考核。
四、備注
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福建師范大學閩南科技學院(www.maillotfr.com)查詢。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福建師范大學閩南科技學院辦公室聯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康美開發區康元路8號,郵編:362332,電話:0595-86651088,電子郵箱:bgs@mnkjxy.com.cn)
福建師范大學閩南科技學院
2018年10月30日